9月2日至6日,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在沈阳农业大学举办“深入挖掘辽宁红色资源助力打造高品质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地”为重要内容的全省党史系统专题培训班。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宿建军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沈阳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刘广林出席开班式并致辞。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刘志刚主持开班式并作结业式总结讲话。全省各级党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青年业务骨干共6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深入挖掘辽宁红色资源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探讨党史部门服务中心大局的实践路径和有效举措,旨在通过专家授课、学习研讨、总结交流、现场观摹等形式,提高党史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党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党史力量。
在开班式上,宿建军主任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深入解读,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吸收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涵盖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既要全面学习、系统掌握,又要聚焦重点、突出关键。三是要有力有效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党史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重任在肩。要切实担负起《条例》赋予的光荣职责使命,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中心大局,抢抓发展机遇,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负起、展现出党史工作的使命责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史各项工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历史启示和精神力量。
此次培训班学习内容丰富、课程安排紧凑,根据党史工作实际,设置了专题授课、业务辅导、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红色观影等课程。培训班邀请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辽宁省政府参事室、沈阳农业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新时代党史研究和编写、辽宁地方党史三卷编写、辽宁地方党史大事记编写等工作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受到学员们的普遍欢迎。
培训期间,还组织参训学员前往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等红色场馆,切身感受辽宁红色文化资源的生动场景和丰厚底蕴,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锤炼党性修养、强化使命担当。参训学员还实地参观了沈阳农业大学科研基地、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沈阳农业大学昆虫博物馆。
在分组讨论中,参训学员围绕各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以及红色旅游发展的情况进行交流研讨,收到了互学互鉴、取长补短的良好效果。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一次难得的提升和“充电”的机会。在培训中,既汲取了经验,又提升了本领,还激发了干劲,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党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大家表示,培训结束回到各自岗位后,要将此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推动党史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版权所有: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 备案号:辽ICP备14018214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编:110006 | 网站地图